教育部印发通知 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

2021
10/20
13:59
责编:李俊豪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急救教育,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首批拟组织150所高中和高校参与,在校园内配备相关急救设施设备与物品,并对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急救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研制急救设施设备配备规范(试行)和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试点工作主要有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普及校园急救知识。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急救教育推进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二是配备校园急救设施。试点校要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三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地要积极会同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部门,重点培训试点学校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鼓励支持师生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的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各地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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