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办理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2021
06/07
19:27
责编:李俊豪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教职成〔2021〕115号)有关精神,我省2021年起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含幼儿师范,下同)毕业证书省级统一打印、学校颁发的制度,定于6月11日起至6月30日进行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统一打印和发放工作。为稳妥有序地开展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打印条件

1. 学校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完整、准确,学校国家系统中的全部学生信息已经导入到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系统学籍备案模块(以下简称“学籍备案模块”),且核对无误;

2. 2021年应届生及未办理毕业证的往届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学校认为符合毕业要求、达到毕业条件;

3. 学生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二、 毕业证书打印工作流程

(一)核验毕业生数据

以2021年为界限,学校对应届生数据核对准确后直接导入学籍备案模块,对之前滞留在国家系统中的往届学生数据进行甄别,根据不同情况,对数据进行如下处理:1.学生确属于退学的,予以退学处理;2.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因各种原因未进行毕业操作或办理毕业手续的,在国家系统中申请毕业,不生成毕业证号。学校去除退学学生数据,其余数据导入学籍备案模块后,等待上级教育部门和省教育厅数据核对。所有应届生和符合毕业条件未办理毕业证的往届生合并即为学校2021届所有应颁发毕业证书数量。符合毕业条件往届生的毕业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其余信息为备案学籍信息。

对于“3+2”分段制学生完成前三年学业者,纳入统一打印毕业证书范围;对于五年一贯制学生完成前三年学业者,高等学校可以在学生高职阶段教育毕业之前根据学生申请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对于不申请毕业证书的学生信息,此次不导入到学籍备案模块。

(二)上传电子印模

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学籍备案模块,点击上传印模按钮,依次上传学校公章、校长或法人代表姓名章印模,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即可。学校印模每年打印毕业证书前可以调整一次,未调整的学校将沿用上年度上传的印模进行打印。电子印模的技术要求:A4白纸上扣盖印章,印迹应清晰,印迹墨色均匀不透白,把扣过印章的A4纸用扫描仪扫描保存为DPF格式或JPEG格式,分辨率600DPI。

(三)下载复核毕业生数据

各学校应于6月1日-10日之间登录学籍备案模块下载2021届毕业学生名单,再次核对毕业生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如发现错误,要在6月10日前逐级上报修改。学校应打印、装订2021届毕业生名单后加盖公章作为永久档案保存。

(四)打印、颁发毕业证书

学校核对无误毕业生数据后,6月11日起,省教育厅将分市、学校、专业和班级集中打印毕业证书。打印完成的毕业证书及毕业证外壳由印刷厂以邮寄或自取方式送达学校。学校在毕业证上粘贴毕业生本人免冠二寸蓝底或者红底照片加盖钢印后颁发给毕业生。

所有毕业证书于毕业年份打印后,不再补发,毕业证书丢失的,按有关规定程序申领“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采取网上备案学籍信息、统一打印毕业生毕业证书是适应毕业证书电子证照改革和学历认证“一网通办”要求,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措施,能有效减少人为错误,提高毕业证办理准确性和发证效率。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可向社会提供毕业生数据的精准查询服务,实现了毕业证发放全程可追溯,各地各学校要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落实。学校对毕业证书的颁发负主体责任,校长是毕业证书发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学籍数据备案的审核权不同,省教育厅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毕业数据负监督职责。

(二)收回并封存印章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原重点扩权县教育局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登记上缴各地保存、使用的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毕业证验印印章,对于验印印章丢失的,应于上缴印章时一并说明。省教育厅将对印章一一登记并予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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