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 关于推荐拟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 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2021
03/29
15:11
作者:招生就业处
责编:薛里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应届中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系部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依据系部总人数的2%,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填写《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并将预选名单对照评选条件排序后报招生就业处。

2.复查审核。由政教处、教务处、实训处针对推荐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在校学习与表现、获奖与实习等情况进行复核,如与评选条件不符一票否决,不予替补。

3.预选公示。经复审后预选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上报审批。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学校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上报时间

3月31日下班前上报到招生就业处。



附件: 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021年3月29日

作者:招生就业处 责编:薛里程  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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