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学年郑州市教育科学课题的通知

2015
05/24
00:00
作者:张继波

各县(市、区)教科室,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

根据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选题须围绕我市教育“加强宏观规划、突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能力”工作思路,依据《郑州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切合当前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际,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意义。

(二)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特长和研究条件。指向真实存在的教育教学问题,并把问题转化为课题。以破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目标。

(三)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课题组成员特别是主持人要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鼓励跨部门跨校合作研究,共享科研资源,形成研究合力。

(四)预期成果内容和形式明确。预期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等形式。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不予立项:编著或译著;教辅资料或习题集;一般性工作总结;主要成果已在课题立项前获得;他人已经获得的成果或与他人成果在性质和特征上类似的成果。

(五)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学年。

二、课题类型

市级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重点课题”以今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为主要内容,兼顾教学一线面临的重要问题。“重点课题”分为经费支持和经费自筹两类。

“一般课题”以一线教师的校本研究为主,突出“小、精、实、新”,切忌空泛、陈旧、脱离实际。“一般课题”均为经费自筹。

三、申报办法

(一)本学年度课题申报必须报送纸质材料并通过网络平台申报。

1.网上课题申报平台建设计划于5月中旬完成,届时将及时更新补充使用说明。(请关注郑州教育信息网教科所网页“教科研通知”)

2申报“一般课题”须提交《郑州市教育科学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重点课题”须提交《郑州市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报告一式3份。(A4纸张打印均分开打捆)

3.由网络申报平台生成电子汇总表(每个单位申报的纸质材料的排序必须和该汇总表保持一致,否则将导致此单位的材料分组错误,无法参加评审),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将平台生成的汇总表中相应课题编号填于每份《立项申报书》封面左上角。

(二)“重点课题”的申报数量,各县(市、区)不超过20项,局属各学校不超过2项;“一般课题”的申报数量,各县(市)、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不超过300项,上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不超过200项,局属各学校不超过20项。申报时,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汇总、提交。

(三)每人限申报一项课题(以课题主持人为准)。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共不超过5人。

(四)申报课题由个人申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县(市、区)教科室或局属学校初评和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申报时间:2015615日。申报地点:市教科所202室。

四、评审立项

(一)市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拟立项为“重点课题”项目需进行答辩后确立。

(二)申报“重点课题”未通过评审的将予以淘汰,不列入“一般课题”立项。

(三)课题立项后,《立项申报书》分别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各保存一份,遗失不补。市教科所仅存档《汇总表》。

 

附件:1.郑州市教育科学课题立项申报书

2.郑州市教育科学重点课题立项申报书

3.县(市、区)、市直学校单位代码表

 

2015428

 

(联系人:方渊   联系电话:67882070

作者:张继波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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