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 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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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各中小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201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201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详见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网站www.hnjys.com/“课题研究”栏目)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申报结项的课题必须是经我厅批准立项的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期满,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厅直各中小学校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推荐。省教育厅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等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培育指导、过程管理。

三、立项申报要求

申报立项的数量。每个省直管县限报8项;各省辖市统筹初审后,按所辖行政区划县区数加1(市直单位、学校),再乘以6的总数上报;厅直各中小学校每校限报3项。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主持人须至少主持并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并完成过两项县级及以上课题(须提交证明材料)。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已有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主持新的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两名必须至少参与并完成过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须提交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A4纸、WORD2003版格式打印、不可单独装袋)。

结项材料应该规范齐全,其中研究报告类包括:材料目录、内容提要、研究报告(含分报告);论文类成果包括: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专著类包括:前言、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等。要附一套显示研究开展情况的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和通知书(只交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研究报告、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期间围绕本课题发表的论文(附杂志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成果、资料等。研究成果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仿宋字(正规出版的专著可以不受此要求限制)。上交课题研究最终成果和结项鉴定审批书(WORD2003格式)打印件各3份。每项申报结项的课题材料用牛皮纸袋单独包装,袋外粘贴一张结项鉴定审批书封面,以便确认信息,分类编号。

各单位须提交《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1份(EXCEL2003版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立项与结项材料均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的格式可在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网站www.hnjys.com/“课题研究”栏目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16627日至71日。

报送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12号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课题管理办公室(415室)。

邮政编码:450016

  人:杨伟东 申宣成

联系电话:0371-6200521562005268

电子邮箱:hnjysktb@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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