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2
10/09
18:22
责编:梁璐莎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2010]3号)和《行业指导意见》、郑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2014学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郑州市信息技术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 实施范围和原则

(1)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和聘任,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 岗位类别设置

(1)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我单位编制118人,领导职数5人(正职数2名、副职数3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内设8个科室。现实有人员118人,空编0人。根据核准的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设置岗位总量118个。

(2)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5名(兼职),占岗位总量的4.2%;专业技术岗位112名,占岗位总量的95%;工勤技能岗位6名,占岗位总量的5%。

三、 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

管理人员5名(正校级职数2、副校级职数3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7:29.5: 48.2: 19.6,分别设置正高级岗位3个,高级岗位33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2个。

2. 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8.2 : 39.4 : 42.4;设置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3个,七级岗位14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29.6:38.9:31.5,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1个,十级岗位17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之间的比例为50:50:0,设置十一级岗位11个,十二级岗位11个,十三级岗位0个;无辅系列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设置技术工岗位6个,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5%。其中,技师1名,高级工3名,初级工2名。

四、 岗位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 三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2.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三、四级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六、七级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须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大专、中专毕业生分别在十级职员岗位任职满三年、四年以上人员;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3.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和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必须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分别是国家、省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分别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5)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市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我市科学技术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并创造出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②市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③其他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业内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4.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任职竞聘条件

Ⅰ. 竞聘量化分值

1. 工龄年限,满一年为0.5分。

2.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一年为1分。

3. 班主任任职年限,满一年为0.5分。(每一聘任周期从零开始计算)

4. 在积分排序过程中,如出现并列则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根据下列条件积分研究决定。

(1)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在我校担任班主任,满一年为1分。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以来市级年度考核优秀为0.1分;表彰校级优秀为0.1分,县局级优秀0.2分,市级优秀为0.3分,省级(含以上)优秀为0.5分。(所获荣誉只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算)

Ⅱ.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 教职员工根据基本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由个人向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岗位。

2.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时间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3. 新进入人员(不含选拔任用人员)在试用期(一年)内,由单位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存在空岗的情况下,可聘其至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岗位。试用期满后,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岗位竞聘条件,参加聘任。

4. 明显违反师德师风或出现重大工作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5. 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条件和岗位竞聘条件参加聘任,如果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指数不足,按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积分排名,优先聘其至下一专业技术职务最高岗位。

五、 岗位聘用

(1)岗位聘任工作今后每三年进行一次,聘期内出现空岗或因工作需要确需岗位调整的,由学校按照岗位实施方案统一进行聘任。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3)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过上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4)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 实施步骤

(1)岗位聘用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学校各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

3、 教职工申报

4、 审核教职工申报条件

5、 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

6、 学校公示教职工的积分及排名情况(一周),无异议的教职工签字确认。

7、 对积分及排名情况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要求,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情况,给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8、 公示全校各岗位的聘任名单。

9、 签订聘用合同。

(2)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步骤

我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21年5月24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4月23日―4月26日,制定完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代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由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

2.4月27日―5月10日,公布学校各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组织符合任职和竞聘条件的教职工报名;公示教职工的积分及排名情况,并进行复议;竞争上岗;公示各岗位的聘任名单;教职工填写岗位说明书;签订聘用合同。

3.5月11日―5月24日, 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市教育局审核、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下达《郑州市事业单位聘用认定通知书》《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

4.待主管部门和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后,从下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七、 组织领导

(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艳春

副组长:郑 棣 张继波

成 员:王 华 张 坤 梁 爽 高保军 朱荣涛

下设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邵元辉

成员:王宏亮 教工代表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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